“空气和食品一样,都是我们生存不可或缺的基本保障。”谈到近来受到公众关注的空气质量话题,重庆市科委副主任潘复生委员显得有些激动,“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、开展监测和公布数据,只是解决环境质量问题的第一步;而制订和实施空气安全标准及相关的配套法规,才能更有效地保障百姓的健康。”
近年来,尽管国家已采取了积极的控制污染排放和节能减排的相关措施,空气质量时有改善,一些城市也已建立PM2.5的监测预警体系,在灰霾治理中发挥了一定作用,但潘复生表示:“空气质量标准和空气安全标准是两个不一样的概念。”
“空气质量标准就是告诉你空气质量达到了什么程度,‘优良’‘中等’‘差’还是‘极差’,但没有告诉你差到什么程度,是否会危害身体健康,是否还能够让人在此地居住。”潘复生说,“就好比我现在装修房子,住进去之前还得先看看它的甲醛是否超标。如果超标,人就不能住进去,因为住进去会危害健康。那么,我们的城市空气到底安全不安全,就需要相关安全标准的出台。”
他同时强调,标准的出台必须配合一定的考核机制,“比如将空气安全标准纳入地区考核指标中,并在空气达不到安全标准时采取必要措施,如惩罚违规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,或者迁移所在地居民等”。
天津科技大学校长曹小红委员也带来了有关控制雾霾天气的提案,她同样建议各级决策者要改变政绩观,积极提倡绿色GDP理念,并提议应尽快修订完善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。“只有统一标准,分解责任,提高可操作性,加大对企业违法排放的处罚力度,才能切实有效地提高空气质量。”她说。